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壺底刻 水流花自放 孟臣 把蓋:「葉形「香」字 」
此件朱泥壺造型規整,渾圓周正。壺蓋如帽,上有圓鈕。壺身腹部扁鼓。壺把纖細圓潤,口流三彎,底部刻水流花自放 孟臣,字體方正嚴謹,功力不俗。此壺特殊之處在於其把款鈐印,為一樹葉,內寫「香」字,巧妙融合,頗為特殊。紫砂器自明代晚期興起以來,多於壺底刻寫制器姓名款或年號干支款。進入清代以後,紫砂器年號則不再出現,改以乾支紀年,這一現像在同期瓷器上亦是如此。康熙十六年,出於維護帝王權威的考慮,浮梁知縣發布了「年款禁令」。據清乾隆《浮梁縣志》記載:「康熙十六年,邑令張齊仲,陽城人,禁鎮戶瓷器書年號及聖賢字跡,以免破殘。」禁令雖出,並不能完全禁絕民窯題寫年款現象的發生。康熙三十八年曾立「奉憲永禁碑」,碑文中再次重申民窯不得書寫年款的禁令,如有「陽奉陰違,一經查出,定拿枷責不貸。」自此絕大多數康熙民窯停止了書寫年款而改書其他類型的款識。宜興窯當然也不例外,這也是清初紫砂中僅有乾支而不見年號的原因。禁令雖然限制了題寫年號款,卻激發了民窯的款識創新能力,使得康熙款識空前豐富,寄託款、堂名款、吉語款、圖記款、花押款等等百花齊放。清初直至乾隆,民窯器皆有以秋葉為款者,而紫砂香葉款十分罕見,獨具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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